怀仁县地处山西省雁门关外、大同盆地中部,全县国土总面积1232平方公里,占全省面积的0.78%。其中平川占70%,山区占24%,丘陵山坡占6%。境内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年平均气温7.3ºC,年均日照时数2800小时,年均降雨量380毫米。无霜期150天左右。全县共10个乡镇,163个村,总人口28.6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17.2万人。北距历史名城大同37公里,南距新型能源重化工基地朔州市96公里,有着联结同朔,沟通东西的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,不论是南来北往的客商,还是观赏应县木塔,恒山悬空寺、云岗石窟等名胜古迹的游客,都途经我县。优越的地理位置,对怀仁的经济发展曾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,随着改革开发的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,这个效应将会更加显著。
怀仁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是否合法
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是否合法?
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,分公司的债务责任应当由其所属的总公司全部承担,这毫无疑问是完全合法并且符合规范的。
缘由在于,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进而致使其在处理民事行为时的责任常常必须由总公司来代为履行。
进一步来讲,这是因为在严谨的法律概念当中,分公司并未拥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及独立的意志表达能力,其所有的经营活动都需要在总公司的明确授权和严密监督之下开展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十四条
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,依照其规定。
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,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;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,不足以承担的,由法人承担。